第九十三期:聊聊美国的版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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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6 2015 129 mins   3
我们来自一个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国度。盗版软件、音乐、电子书成为天经地义,对弱者的抄袭、山寨几乎是默认行规。然而随着网络时代的去中心化,广大民众从智识价值的接收者逐渐成为创造者、传播者——此时这种淡薄所带来的,从“特权”变成切肤之痛。

对创作版权的保护,无疑是鼓励智识创作的核心堡垒。美国是怎么做的?他写在了宪法里,和一系列法案一起,形成版权保护的体系。在美国工作生活,应改掉以往的陋习,切记遵守版权保护的法律。

本期沙龙,有请来自NYU法学院的博士生张天璞,从历史和理论起源开始,基于法案、结合实例,和大家聊聊美国的版权保护。

本期沙龙与《纽约无战事》播客合作,感谢无战事为沙龙推荐本期主讲人。无战事是文化沙龙的老朋友,多次为沙龙推荐主讲人。这是一个有趣、有信息量的政治学短播客,关注国际新闻,讨论热点时事。

主讲人的话:

所谓知识产权,简而言之就是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所创造出来的对人类产生积极意义的东西。它涉及的法律包括三类:专利法、商标法,以及这次要谈的版权法。

对,这事儿跟你离得不远。它是你每天点开微信看订阅号的原创角标,也是你在知乎围观“为什么那么多人愿意无偿分享知识”的原因。

保护知识产权的传统,在安格鲁萨克森世界中根深蒂固。包括这些刚刚用暴力脱离跟母国隶属关系的美国的建国知识分子们。在他们的成长岁月中,他们无疑亲眼目睹了知识产权保护给发明创造和原创表达带来的动力,和这种动力如何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着每一个人的生活水平。

这种重视被直接体现在了被奉为美国立国之本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之中。惜字如金的美国国父们,竟然单辟章节,专门用明文直接赋予美国国会为推动有用的科学和技术的进步而保障作者和发明人在一定限度的时间内享有用他们的作品和发明获利的专权。这就是美国版权保护的根本。

基于这种权利,美国国会从1790年开始,到1990年代,做出了一些列版权保护立法动作,其中1976年的美国《版权法案》(Copyright Act)和针对它的后续于1989年和1990年所做的修正案,加上法院系统对这些立法的解读和使用,一并构成了今日美国的版权保护体系。

在这一期沙龙,我想和你从源头及原因谈起,聊聊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概括知识产权法的法制体系,以及自媒体节目的版权保护问题。

【免责声明】依纽约州律师职业操守准则及相关法律要求,笔者在此声明:笔者张天璞为纽约大学法学院在读学生,尚未具有在美法律从业资格,目前专攻方向也并非知识产权。本文所述之内容乃基于笔者所受之法学基础训练和对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大略研究基础之上,对于帮助了解美国版权保护略有帮助,但绝不可作为法律意见使用,特此声明。

主讲人:
张天璞
2009年起在美求学,2013年以最高学术荣誉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本科部,后入读纽约大学法学院。于法学院就读期间,天璞多次于包括《纽约无战事》和《北美留学生日报》等知名自媒体平台上发表过关于美国法律和社会的专题文章或接受专题采访,广受好评。其中有关美国高校录取平权政策一文,还被美国《外交政策》杂志(未经授权)翻译成英文转载。除此之外,天璞还是一位 Tedx 演讲人,做有《再说梦想》一讲。天璞与纽约文化沙龙亦渊源颇深,曾于2015年在沙龙平台上,做过有关美国版权法的专题讲座。 2016年,天璞于纽约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律博士学位,现供职于纽约柯特思律师事务所(Curtis, Mallet-Prevost, Colt & Mosle LLP)。

官网提供讲义、录音、视频、引用文献等参考资料下载:https://nyshalong.com/event/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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