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136:管委會需要幫個人管理員投勞健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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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8 2024 11 mins  


EP136 管委會需要幫個人管理員投勞健保嗎?

社區是否需要為個人管理員辦理勞健保,首先要確認雙方勞務契約是否屬於接受雇主指揮監督的僱傭契約。由於管理員需依社區要求執行信件收發、訪客登記等工作,且工作自由度有限,顯示其受社區指揮監督,因此雙方法律關係為僱傭契約。故社區應依法履行雇主的義務,為管理員辦理相關保險。

當聘僱員工人數達五人以上時,雇主必須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若員工人數未滿五人,則雇主可自行決定是否為員工辦理勞工保險。然而,無論員工數量多少,雇主仍必須為員工辦理全民健康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提撥,這是法律所規定的基本保障,僱主與員工間無法通過協議免除此義務。

如果未為管理員辦理應有的保險,雇主可能面臨主管機關的處罰,罰鍰款金額將根據勞工受僱期間,雇主應繳保險費總額,並乘以相應罰金倍數計算。而若管理員因未參保而無法申請保險給付,則可向雇主索求相同金額的賠償。

小結:

當社區自行聘僱管理員時,仍需依法為其辦理全民健保、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提撥,這是雇主的法定強制義務,即使雙方協議免除亦屬無效。為了避免法律風險,社區應當妥善履行相關義務,保障管理員的權益,並避免未來可能的罰款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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