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135 調和機制對霸凌事件的意義
最新修訂的校園霸凌防治準則新增了「調和機制」,旨在透過雙方對話重建彼此的關係,解決霸凌行為所帶來的問題,並防止事件重演。霸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通過持續性的語言、文字、圖畫、電子通訊或網路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對他人故意以貶低、排擠、騷擾、欺負、戲弄等行為,導致受害者在充滿敵意或不友善的環境中出現身心不適,甚至影響其生活型態。此次修法也針對一次性故意傷害行為進行處理,當傷害後果已達一般人無法承受的程度時,準用校園霸凌防治相關程序來進行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主要分為兩類:師對生與生對生,生對生的事件則全面適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在霸凌事件的調查過程中,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因為學校並非司法機構,無法處理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調查後的處置通常集中在對行為人的懲處和教育輔導上。透過調和機制,則能有效減少時間成本,並達到雙贏的結果。調和機制的特點包括:1. 雙方優先進行調和:除非雙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願調和或調和顯得不必要,處理小組會優先啟動調和程序。若調和未果,可轉入調查階段;如果在調查過程中雙方願意調和,也可返回調和程序,調和制度是一個靈活轉換的機制。2. 調和內容不影響調查結果:調和過程中所陳述的內容,即便調和未成功轉為調查程序,內容不會被納入後續調查,從而保障調查的公正性。調和機制背後的理念是修復式正義,旨在修復霸凌者與被霸凌者之間的關係,通過對話讓霸凌者反思其行為並真誠道歉;同時,被霸凌者可藉此釋放情緒,減少事件對其造成的傷害。若調和成功,調和報告書會記載雙方的最終協議方案,原則上,除非雙方合意變更或協議顯不公平,否則協議對雙方具有拘束力。然而,與經區公所調解筆錄不同,調和協議不具確定判決效力。如果涉及賠償金額且對方未履行,仍需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小結:
修訂後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增設調和機制,期望能早期處理霸凌行為,減少對學生的負面影響。調和機制促使霸凌者誠心悔過並道歉,有助於行為改變;被霸凌者則能藉此釋放情緒並獲得慰藉。雙方達成和解將有助於促進校園環境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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