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劉為了與小王一起成立公司,匯了870萬元到公司籌備處的帳號,
但是,最後因為種種原因,公司並未辦理設立登記,
老劉請求小王返還870萬元,卻被小王所拒絕,
案件進入法院之後,法院會如何看待本案?
本集故事取材自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266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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