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聽到的司法獨立,是指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可以免受外來的不當干預,也不需要屈服於他人的意志,而是能夠依照證據,公正審理。除此之外,做出判決後,也不會因為判決結果,而受到特定人的處罰或追究。
明明法官做出的判決會影響人民的生活、權利,但法官卻能獨立審判,不受壓力,為什麼司法制度賦予這樣的空間?法官不是民選,那有正當性嗎?由於法官不具有民意基礎,人民對司法信任與否,具有什麼樣的意義?司法需要重視民眾怎麼看待司法嗎?
本集《司事 Law 室》邀請到林孟皇法官來到節目中,與我們一起討論司法面臨的挑戰與機會。
今日來賓:臺灣高等法院 林孟皇法官
【精彩重點】
✓ 臺灣民眾相信司法嗎?回顧十多年來的研究調查!
✓ 為什麼檢警的信任度比法官來得高?
✓ 建立國民法官制度,是不是承認判決應該跟隨民意?
✓ 為什麼說法官是公眾人物?法官改成民選,可以提升信任度嗎?
✓ 不僅看判決結果,審判品質更重要!怎麼做更好?
✓ 其他國家怎麼讓司法與社會對話?
本集參考資料:
1.司法院。一般民眾對司法認知調查。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262-1.html
2.黃國昌、陳恭平、林常青(2017)。台灣人民對法院的信任支持及觀感:以對法官判決之公正性為中心。台灣政治學刊,21(1),51-112。https://www.tpsr.tw/zh-hant/zh-hant/paper/tai-wan-ren-min-dui-fa-yuan-de-xin-ren-zhi-chi-ji-guan-gan-yi-dui-fa-guan-pan-jue-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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